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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研的士记分制 劏客拣客可钉牌2023-07-07 15:13:51 | 编辑: | 查看: | 评论:0


(资料图片)

据文汇报报道,香港的士服务良莠不齐,为提升质素,香港特区政府建议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引入的士车队制度、提高“白牌车”载客取酬的罚则等。针对劏客、滥收车资的问题,政府建议引入三级记分制度,两年内累积被记15分或以上,司机会被“钉牌”3个月至6个月,相关条例草案今日刊宪,下周三于立法会讨论。香港文汇报记者昨日在尖沙咀游客区直击的士劏客实况,有旅客被司机要求收取较咪表高一倍的车资,也有不少的士疑似拣客拒载,赶时间的市民截极都无车载,旅客更慨叹的士服务影响对香港的印象,欢迎政府采取措施打击。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会就《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修订)条例草案》及《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草案》刊宪,下周三于立法会首读及开始二读辩论。

两年累计15分 初犯停牌3个月

运输及物流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显示,该记分制度把的士司机的违规行为分类为三级制,分别被记3分、5分或10分。其中,滥收车费、拒载及更改的士计程表等较严重罪行会被记10分;绕路、“钓泥鯭”记5分;拒绝发收据记3分。司机两年内,被记满8分会收到警告;记10分或以上,司机必须在指定限期内自费报读的士服务改进课程;记满15分或以上,初犯者会被钉牌3个月,再犯钉牌6个月。

文件指出,滥收车费、拒载等行为涉及欺诈或蓄意行为,建议除了记分,还要追究刑责,初犯而被定罪的罪则维持现行最高罚款一万元及监禁6个月,随后再次被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运输及物流局建议记分制在条例刊宪后9个月、即明年4月生效,让运输署和的士业界有充足时间做好准备。

这类违规行为有多普遍?香港文汇报记者昨日实测从湾仔搭乘的士到尖沙咀,可能是本地客缘故,记者该程车没有被劏,但发现不少路过的的士都“冚旗”(即司机在车前挂上暂停载客的纸牌,以提醒乘客不用截停),“冚旗”多数情况下是司机因为已有客人网约,或司机交更,无法提供载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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