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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征缴2023-08-30 14:31:39 | 编辑: | 查看: | 评论: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和市税务局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征缴,11月25日截止。保险缴费设定为7个档次,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原则,自愿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

据了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定为7个档次,分别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仍按100元档次缴费(由政府代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标准为“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即参保缴费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补缴年限不用于增加基础养老金。

此外,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补贴标准为100元(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适用)、200元档次补贴30元;2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缴费时,居民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后,选档并缴费,3个工作日后便可在个人缴费记录模块查询缴费结果。

线下缴费时,居民可到办税服务窗口或便民缴费自助终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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