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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的通知2023-08-10 15:59:47 | 编辑: | 查看: | 评论:0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要求,按照招录流程,进入现场资格复核阶段。现就吕梁市报名人员现场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

一、审核时间

8月11日-8月12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二、审核地点

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现场资格复核要求

(一)必须是招录对象本人到场(家长及其他人不得代替招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本人不到场者,视为放弃考核测试资格。

(二)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为外省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本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学历人员:本(专)、研究生(硕士)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证遗失,提供武装部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6.立功受奖(三等功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

8.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考生(21、22年毕业)请携带未缴纳社保证明。社会青年身份的考生(21、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携带缴纳社保凭证。

未参加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测试。通过现场复核的,须认真阅读《2023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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