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户持
有的股份后的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
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股份20,600股的注销手续,公司股本相应减少20,600股;因部分股票期权行权登
记共16,800股,公司股本相应增加16,800股。综上,公司总股本由476,313,680
股变更为476,309,880股,目前公司回购专户未持有公司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自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已暂停自主行权。根据上述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总额调整的原则,公司以总股本476,309,880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
派,现金分红金额为119,077,470.00元(含税)。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6,309,88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如下:
股 - 本次派息额 0.25 元/股=12.75 元/股;
/股 - 本次派息额 0.25 元/股=6.00 元/股;
股 - 本次派息额 0.25 元/股=16.86 元/股;
次派息额 0.25 元/股=35.32 元/股。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区集团办公大楼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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